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的實施意見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各重點工業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完善大中小企業聯動發展的產業鏈體系,扎實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市人民政府決定實施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以下簡稱骨干企業)培育計劃,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在全市優勢主導產業中擇優選取20戶左右發展基礎好、市場前景大、帶動能力強的骨干企業,納入市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培育計劃,建立一個意見指導、一個小組服務、一本臺賬對照、多項政策支持的工作機制,采取市領導包聯幫扶的形式“一對一”解決骨干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量身定制”推動骨干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骨干企業盡快成長為百億元級企業,全面提升和發揮骨干企業對工業經濟發展的引領帶動能力。
(二)主要目標
到2022年,在食品加工、電力能源、生物科技、新型化工、光伏材料、新能源汽車等具有比較優勢的行業領域中,各培育1-2戶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推動10戶以上骨干企業產值(或銷售收入)向百億元邁進;到2025年,推動20戶以上骨干企業產值(或銷售收入)達到100億元以上,形成發展環境優化、創新能力提升、轉型效果顯著、競爭優勢明顯、示范帶動作用突出的骨干企業可持續發展局面。
二、加強政策落實
(三)落實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全面梳理骨干企業與各級政府簽訂的招商引資協議,對未兌現政策加大兌現力度,確保依法依規全部落實到位。對于骨干企業新投資項目,在和林格爾新區規劃范圍內的,按照《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呼政發〔2017〕61號)落實相應政策,不在新區規劃范圍內的,參照上述政策執行。(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落實科技創新支持政策
落實《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動科技創新構建區域創新中心的實施意見(試行)》(呼政發〔2018〕18號),對于骨干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實施科技創新類項目的,給予資金獎勵和政策扶持。(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五)落實人才引進和培育政策
落實《呼和浩特市推進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的若干措施(試行)》(呼黨發〔2018〕6號),對于骨干企業引進、培育高端人才的,在資金獎勵、住房保障、個人所得稅減免等方面給予支持。(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
(六)優先落實國家、自治區產業扶持政策
對于列入百億元級骨干企業培育計劃的企業,在申報國家、自治區相關優惠政策、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市各相關部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加強服務跟蹤
(七)加強生產要素保障
優先保障骨干企業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供應,促進企業穩定發展。積極推動基礎設施建設,根據骨干企業生產運行和項目投產需要,列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年度計劃,適度超前規劃、建設輸變電、供水(含再生水)、天然氣等基礎設施,確保穩定供應。積極開展電力降成本行動,優先支持骨干企業申請進入自治區電力多邊交易平臺,符合條件的落實戰略性新興產業優惠到戶電價政策。積極協調骨干企業天然氣、蒸汽穩定供應,在冬季用氣高峰期對骨干企業予以優先保障。積極協調鐵路部門,開展常態化供需對接,保障骨干企業鐵路運輸需求,確保穩定發展。(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鄉建設委、市水務局、春華水務集團、中燃公司、呼和浩特供電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八)加快推進重大項目
將骨干企業計劃實施項目納入全市年度重點項目庫,優先保障企業用地需求。對骨干企業新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發展前景好的重大項目,及時落實相應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并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立項、規劃、土地、建設、環保等手續問題。對列入全市年度重點項目庫的項目,由分管市領導牽頭,按照“一事一議”方式加快各項手續辦理,確保項目盡快開工、及早投產。(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九)幫助企業開拓市場
積極推廣、使用骨干企業優質產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通過公益廣告、招商引資和納賢引智推介會、城市宣傳片等形式,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機場、車站等平臺,對主導產業、骨干企業的品牌形象、產品優勢予以廣泛宣傳,提升骨干企業品牌價值和市場影響力,塑造呼和浩特“制造業強市”形象。(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公交總公司,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加強金融保障
(十)支持資本運營
支持骨干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銀行間交易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對于骨干企業發上市、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引進上市公司的,按照自治區和我市相關政策落實相應補貼和獎勵。(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十一)加大基金支持
支持骨干企業牽頭建設行業創新中心、標準創新中心等協同創新平臺,市政府無償提供研究、辦公場所,同時運用市科技創新投資引導基金等方式予以投資支持,用于科研設備配套、人才引進、研發經費等。對骨干企業新建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科研平臺,優先落實科技創新專項資金支持。(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五、加強資金支持
(十二)鼓勵骨干企業“提檔升級”上規模
以2017年底實現主營業務收入為基數,將批重點培育企業分為10億元企業、20億元企業、50億元企業三類,相應設定20億元、50億元、80億元三個目標檔,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次達到20億元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次達到50億元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次達到80億元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若企業當年連進幾檔,則一次性發放所進檔次獎勵總額。年主營業務收入次突破100億元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同時授予“呼和浩特市百億元級骨干企業”榮譽稱號。(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十三)鼓勵骨干企業發揮影響力引進延伸產業鏈項目
支持“以商招商”,對于骨干企業引進符合國家《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及《呼和浩特市承接產業轉移指導目錄》(2018年修訂)的產業鏈延伸項目,落地后生產性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在所引進項目投產并進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時,給予骨干企業30萬元獎勵。(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十四)支持骨干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和清潔生產
對于骨干企業2017年度以后完成自愿性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驗收的,或采用國家《水污染防治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涉重金屬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先進適用技術推薦目錄》進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的,按其更新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所完成投資額的5%給予支持,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于骨干企業年度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照技術改造投入的5%給予補貼,高不超過500萬元,用于企業進一步實施技術升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十五)提升骨干企業品牌價值實現高端發展
引導骨干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產品品牌”和“企業品牌”的優勢,增強國際競爭力。支持骨干企業加大技術標準研制力度,對牽頭制定并獲批國際、國家標準的骨干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工業大獎、中國工業設計獎、自治區主席質量獎、國家質量標桿企業的給予50萬元獎勵。(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質監局、市財政局)
(十六)鼓勵骨干企業在我市設立總部或區域中心
支持骨干企業在我市建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部營銷中心和財務中心,對2018年1月1日以后設立的符合條件的企業總部營銷中心、財務中心,給予200萬元開辦補助,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發放。(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工商局)
六、加強組織保障
(十七)建立“領導包聯、小組服務”工作模式
建立市級領導包聯骨干企業工作機制,市政府領導與納入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培育計劃的骨干企業建立對口幫扶關系,同時抽調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若干幫扶小組,“一對一”幫扶骨干企業快速發展壯大。市政府每月(或不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總結工作推進和政策落實情況,研究部署下一步重點工作。(市政府辦公廳)
(十八)設立專項資金
設立呼和浩特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由市財政每年出資1億元,用于培育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乳業升級發展、培育工業“小巨人”企業等方面的重點工作、重點項目進行資金支持和獎勵。(市財政局)
(十九)實施培育名單滾動機制
在呼和浩特市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培育計劃名單(批)基礎上,建立動態化骨干企業培育機制,市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對百億元級企業培育名單進行評估更新,發展形勢良好、培育效果明顯、符合百億元骨干企業培育政策條件的企業繼續保留,不符合政策條件的退出培育名單。對于不在名單中,但發展趨勢良好、產業帶動力強、符合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經企業申報、市政府審定后列入培育名單,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支持。對于營業收入(產值)已超過100億元的工業重點企業,與培育期企業享受同等優惠政策。(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十)實施培育工作臺賬式管理
對于骨干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實施的重點項目,通過臺賬式管理幫助解決和推進。市政府建立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培育工作臺賬,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具體負責管理,市相關部門和有關地區定期匯總和整理骨干企業提交的問題和事項并列入臺賬。工作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已解決的問題及時“銷號”,新出現的問題及時納入臺賬加快解決。通過明確工作措施、責任人、完成時限,進一步提高政府幫助企業解決問題、推進項目的工作效率和積極性,為骨干企業解除后顧之憂、專心經營發展。(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七、該意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為:ZG—2018—23號。
附件:呼和浩特市百億元級工業骨干企業培育計劃名單(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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